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5月31日,校(院)组织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副校(院)长、采购领导小组组长马国君出席并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及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重点围绕政府采购的基本知识、集中采购的条件、集中采购的主要方式等方面,系统讲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工作方法、责任落实等内容,明确政府采购工作“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有效提升校(院)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
马国君点评指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是落实自治区采购领域专项整治的具体行动,是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实际举措。一要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工作。二要严格落实制度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执行力,做到意向公开、程序规范,确保采购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三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规矩意识,健全完善校(院)采购评委库,加强对重大项目、单一来源项目、专业性强的项目的科学论证,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四要建立采购项目预算前置审核制度。各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项目经规划与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公室)初审、专家论证通过、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及时做好采购工作的无缝对接。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办公室(督查室)和机关纪委的组织监督、采购办公室的业务监督和教职工的群众监督作用,确保采购工作依法采购、优质服务、廉洁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