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潘勇勇等4名同志为我校(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1 |
党史党建教研部 教师 |
潘勇勇 |
硕士研究生 |
新疆大学 中国史 |
2 |
党史党建教研部 教师 |
杨 茹 |
硕士研究生 |
昆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 |
公共管理教研部 教师 |
杨启帆 |
硕士研究生 |
北京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 |
4 |
团校工作部 教师 |
尹 萍 |
硕士研究生 |
宁夏师范学院 学科教学 (思想政治教育)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反映举报。受理电话(0951)6669383、6660165、6660160;监督邮箱:nxdxrsc@163.com。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相关部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2023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