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发扬成绩,弘扬典型、鼓舞士气,推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近期下发文件,通报表彰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校(院)作为先进单位名列其中。
自2016年“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校(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突出党校职能,提高普法实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持续加强法治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任务,使“七五”普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宁公网安备 640105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