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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区委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品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2-21    来源:教务处    作者:    编辑:教务处    审核:    访问数:人次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区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20号),突出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和精品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校(院)精品课建设,全面提升教师课堂授课质量和水平,实现“一流校(院)”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坚持党校姓党原则,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线,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校(院)“一流教学”建设的要求,通过转变教学理念、完善教学内容、建设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强化激励约束、优化教学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10-15门左右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力争再次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奖项,助推校(院)内涵式发展,切实提升校(院)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在全校上下形成“树匠心、育匠人、出精品”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全国有特色、西部有地位、西北创一流的“一流校(院)”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校(院)精品课建设事宜由校(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决定。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校(院)精品课建设年度计划,研究校(院)精品课建设重大事项。教务处负责校(院)精品课建设日常工作。

  三、建设标准

  根据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评选要求,按照校(院)精品课建设的目标定位,精品课建设应符合以下五条标准。

  1.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关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具有学术框架和科研含量。拥有完整的学术框架,能够给学员提供一套分析问题的理论参照坐标;同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动态,并对有关问题有深入研究。

  3.体现理论维度与现实维度的相互照应。能够较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

  4.拥有国际视野和历史参照。能够进行古今中外的对比分析,提供国际经验和历史借鉴。

  5.独到的语言风格和适宜的表达技巧。

  四、建设重点

  精品课建设重点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以《中共宁夏区委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2019-2021年学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托,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包括马列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性教育和增强领导干部执政本领等专题。

  五、建设措施

  (一)以完善专题开发机制为保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1.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教师是精品课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教师要在更新教学观念、完善教学内容、注重教学效果的过程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高标准严要求,向高质量对标、向出精品努力。在教学理念上树立“精品”意识,专题讲授要有学理逻辑、学术框架和理论深度,努力用学术分析阐释问题,用学术讲政治;在教学内容上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所有专题都要贯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教学效果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回应学员关切,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意识,真正了解和解答学员思想上和实践中的困惑,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发挥教研部的主导作用。

  教研部是精品课建设的主责部门。教研部要依据学科建设方向,制定本部门中长期专题培育规划,确定年度课程培育路线图和时间表,选定3-4门精品课重点培育专题并明确讲授教师。在精品课大赛的预选准备和正式比赛各个阶段,教研部要发挥团队优势,积极组织集中研讨和集体备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精品课集体备课会,并报教务处备案。教研部要在新课开发、老课升级、优化讲稿、完善课件和提高授课艺术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3.发挥教务处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作用。

  教务处是精品课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教务处要根据校委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强化精品课建设的顶层设计,及时提出校(院)课程建设建议。对各教研部精品课培育情况加强协调、督导和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跟踪指导和督查。制订校(院)精品课建设情况汇总一览表,协调校(院)领导和专家学者对各教研部选题确定、集体备课、社会调研、学习观摩等活动予以指导。

  (二)以精品课大赛为抓手,增强精品课的引领示范效应

  1.做好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推选。按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精品课建设和评选活动的部署与要求,在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库中择优遴选,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举办校(院)和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大赛。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切实规范校(院)精品课大赛各项工作。

  校(院)精品课大赛每年春季学期举办一次。参赛对象为校(院)在职专职教师。大赛赛制贯穿春季学期始终,分预选准备、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评出精品课2门,优质课3门,获奖课程纳入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库。

  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参赛对象为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在职教师。评出精品课2门,优质课3门,获奖课程纳入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库。

  (三)建立健全教学竞争机制,完善精品课程建设激励导向

  每年秋季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开展主体班次教学奖项评选。持续大力实施专题研讨班教学项目整体打包招标、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资助、红色教育资源开发等教学质量提升项目,深入促进校(院)精品课建设和课程体系构建。

  (四)以教研咨一体化为支撑,强化精品课的实践导向

  全面贯彻校(院)《关于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校(院)教研咨一体化项目,整合师资力量,规范项目立项与管理,以打造教研咨一体化精品课程为核心抓手,将各种资源向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倾斜,促进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的三位一体良性循环。

  (五)以培养名师为引领,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1.全面贯彻校(院)《2019-2023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打造精品课为契机,致力于培养和造就理想坚定、品德高尚、视野开阔、学养深厚、善于施教的名师大家。

  2.开展校(院)教师教学交流和研讨。以精品课大赛为依托,每年组织2-3次精品课教学观摩或教学示范课,邀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获得者来校作精品课建设专题辅导讲座。

  3.人事处积极引进具备打造精品课潜力的教师,制定体现党校特点、体现教学品牌战略要求的教师考核、职称评定、事业单位聘岗标准。

  六、激励措施

  (一)获得校(院)精品课奖的教师,在校(院)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1万元,课程纳入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库。

  (二)获得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奖的教师,在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1万元,课程纳入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库。

  (三)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的教师,在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2万元,课程纳入全区党校、行政学院(校)系统精品课程库。

  (四)奖励纳入校(院)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奖的教师,如果年内没有发生教学事故,则直接进入该年度校(院)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不占用年度教学优秀奖名额。所属教研部如果年内没有发生教学事故,则直接进入该年度校(院)教学集体奖获奖名单,不占用年度教学集体奖名额。

  (六)获得精品课奖作为向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推荐参评的必备条件。

  (七)校(院)每年评选教学集体奖2个、教学优秀奖10名和青年教师教学创优奖2名;在校(院)主体班专题课讲稿中,评选优秀专题课讲稿5篇,评选以精品课建设“五条标准”中的前四条为标准。

  (八)各教研部自行组织的精品课培育活动,制定详细的方案后可报教务处申请经费资助,具体资助经费额度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七、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三)《宁夏党校 行政学院精品课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党校发〔2015〕9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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