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盛晓薇等5位同志为我校(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15日至8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反映举报。受理电话:(0951)6669383、6660165、6660160;监督邮箱:nxdxrsc@163.com。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学院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