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宁夏区委党校2016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安排意见 |
时间:2018-05-18 来源:研究生部 作者: 编辑:陈西华 审核: 访问数:人次 |
各导师组、教研部、在职研究生班: 为加强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现就中共宁夏区委党校2016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选题及指导教师的确定 (一)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应按照《中共宁夏区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有关要求进行。2018年6月5日前,各班将学员毕业论文题目报研究生部教务科。 (二)各专业导师组负责对学员毕业论文选题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选题是否符合所学学科和专业方向。 2.选题是否符合研究生论文的要求,是否存在工作总结、宣传文章等偏离论文形式的情况。 3.选题是否适中,题目是否存在过大、过旧、过难等情况。 4.选题是否符合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否存在假、大、空,脱离实际的情况。 (三)导师组根据专业或选题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较高的写作能力、较强的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可指导5篇毕业论文。 二、毕业论文的开题及审定 (一)2018年6月20日前,研究生部向各班发放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电子版。 (二)学员毕业论文的开题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定稿时须经指导教师在开题报告书上签字同意。 (三)开题报告书须统一使用下发的电子版进行套打,纸张要求分别为A3纸和A4纸??獗ǜ媸榉饷孀痔逦?号仿宋,正文为小4号仿宋。 (四)2018年9月15日前,各班将定稿的开题报告书(一式两份)统一送交研究生部教务科。 (五)2018年10月10日至20日,研究生部组织各专业进行开题报告评审,评审采取学员向导师陈述的方式,严格按照《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工作规程》进行。通过评审的学员方可开始撰写论文。未通过的学员须按评审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或重新开题。 (六)2018年11月10至15日,组织开题报告补评审,补评审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撰写延后一年进行。 三、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撰写必须严格按照《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试行)》(见附文)要求进行。 (二)各专业导师组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学习《规范》,熟悉内容,并按有关要求对学员进行指导,确保论文质量。 (三)学员应于2018年2月底完成论文初稿。 四、毕业论文的定稿与查重检测 (一)2019年3月20日前,各班到研究生部教务科领取《导师指导意见书》、《评审答辩情况表》等资料。 (二)2019年4月10日前,学员完成论文定稿。定稿须由指导教师在《导师指导意见书》和《评审答辩情况表》上签字确认。 (三)2019年4月15日前,各班统一将论文电子版及《导师指导意见书》、《评审答辩情况表》(必须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打印、复?。┧徒谎芯可拷涛窨啤?br /> (四)4月15日至4月25日,毕业论文查重初检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论文查重率高于50%的视同存在抄袭嫌疑,不能参加复检,直接随下一届学员同期检测、答辩,5月5日对初检查重率30%—50%(含)的论文的进行二次复检,复检低于30%的直接参加本届答辩,高于30%的放置下一学期补辩。 (五)学员毕业论文打印、装订由各班班主任统一监督打印。 五、其他要求 (一)毕业论文撰写是学员学习期间的关键环节之一,指导教师、班主任和学员应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交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论文撰写质量并按时完成。 (二)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研究生教育和对学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指导工作。对于教风不严谨、工作敷衍应付、指导工作不力的,建议取消其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资格。 (三)各班主任应发挥好学员与教师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协调与督促,按时分发、收交和报送相关材料。 (四)研究生部将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检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员,将取消其正常答辩资格: 1.未经指导教师至少两次指导的; 2.不能按时上交开题报告的; 3.开题报告经两次评审均不通过的; 4.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写作的; 5.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两次均未通过的。 附:《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试行)》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工作规程》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8年 5月10日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加强学风建设,保证论文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学员的学术水平,特制定《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集中精力,认真准备,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以科学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勤奋努力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努力撰写出高质量的论文。 第2条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和制度。 第3条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应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加强学术修养,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要坚持科学、严谨、求实的学风,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权益,实事求是地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 第二章 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第4条 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所学学科和专业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5条 论文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理,论之有据,逻辑严谨,文字通畅,格式规范。文章要具有理论性、可读性和一定的创新水平。字数在15000—20000字左右。 第6条 论文要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两次以上),积极争取指导,及时修改和完善论文。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凡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一律公开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论文重做、缓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 第7条 文中引用的经典著作、文献资料和他人的观点,均应注明出处和来源。学术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注明。学术引文应力求准确、客观、公允,严禁伪注和伪造、篡改文献数据等。 第8条 按规定时限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和上报,无特殊情况逾期一周以上者,论文撰写成绩降低等次直至按不能完成论文处理。 第三章 论文构成 第9条 论文构成主要内容依次为:封面、扉页、内容摘要(提要)及关键词、目录、引言(前言、序言)、正文、参考文献、后记等。 第四章 撰写要点 第10条 开题报告:①要阐述撰写本论文的目的,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②要阐明本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③要阐明该项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④说明论文框架结构、主要观点。⑤列出写作计划安排 (原则上按月份区分时间段),一般分为查阅资料、完成初稿、呈送导师指导和修改、定稿、上报等时段。 第11条 论文题目:题目要符合所学学科要求和专业范围。题目大小适度,文字一般不超过20个字。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表述简明、确切、恰当。 第12条 论文内容摘要:主要说明本论文的写作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的结论。要重点突出其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叙述言简意赅,层次清楚,文字简洁流畅。文字数量在1000字左右,摘要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关键词。 第13条 论文目录:要写清总题目,一级、二级标题,并标明各个标题在文章中的页码。 第14条 前言(序言):内容为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的使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第15条 正文写作: 正文即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要求:①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论述充分。②结合本人的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并清晰表达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和观点。③内容表达准确,言之有理,论之有据。④学风严谨,文字通畅,段落清晰,题目排列、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原则上不能出现错别字。⑤有独到见解和一定新意。⑥参考资料运用合理,能围绕自己的观点和立论引证运用,而不是硬性地吞噬拼凑和堆砌。 第16条 结论(结尾)要求明确、简练、完整、准确,着重阐述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该项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 第17条 文字打印排列:应横向排列。摘要、目录、正文、后记等主体部分的文字用4号宋体字,字距和行距为word格式默认值;“章”部分文字用小2号宋体加粗,“节” 部分文字用小3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4号宋体加粗;参考文献为5号楷体。正文标题不应超过四级,顺序为:一、…(一)…1、…(1)…,可跳级使用;大段落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一、二级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遇章另起一页。 第18条 注释:论文正文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第19条 参考文献:中文参考文献通常以文献题名及文献类型标识来分类和区别,并以序号(用方括号标注,如[1]、[2]…等)、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等来标示,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外文文献,应使用该文种通行的注释方式。 第20条 页码: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在页面底端右侧连续编排页码,从正文的第一页开始;封面、封二、扉页、摘要、目录、参考文献、后记、封底等不编入页码。 第21条 论文打印装订:论文须经导师签名同意后打印,按《中共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规章制度汇编(修订本)》中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使用A4纸,一式6份)进行填写、印制和装订。 第五章 论文成绩评定 第22条 按《中共宁夏区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中评分标准执行。 第六章 论文撰写工作时限规定 第23条 学员于第四学期末确定选题,收集资料。第五学期初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导师签字后由班主任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于10月初组织开题报告评审会,通过开题报告评审的学员方能执笔写作,并于第六学期的4月10日定稿,6月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第七章 经费保障 第24条 毕业论文撰写所需的资料费、纸张费、打印费,由学员自理。论文指导、评审、答辩所需费用由中共宁夏区委党校承担。 第25 条 本规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中文参考文献注释编排格式(每篇论文参考文献引用要求不少于15篇)
- 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2、期刊文章[J]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 (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4、报纸文章[N]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 5、国际、国家标准[S]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6、电子文献[EP/OL]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宁夏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工作规程(试行) 为提高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充分发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在毕业论文撰写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一、研究生部按专业设置依托各导师组成立评审会,评审会全面负责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由各专业导师组组成,设组长一名,成员名单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评审时间,集体对学员开题报告进行面对面评审。 三、评审前一周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交评审成员评阅,评审成员对提交的开题报告应有初步评审意见,并填写《宁夏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评阅表》。 四、评审程序: 1、学员阐述阶段,由学员向评审组报告以下内容: ①选题的目的、研究现状; ②论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③研究思路、框架结构及主要观点; ④研究方法; ⑤创新之处。 2、评审组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审与提问: ① 选题是否符合专业研究方向,有无研究价值; ②对研究现状了解掌握情况; ③研究思路是否清晰,论文框架是否合理,观点是否正确; ④研究方法是否得当; ⑤研究基础如何,是否有条件和能力完成论文写作。3、当面宣布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和重新开题三种形式。重新开题的视为未通过,论文答辩需要推迟一年随下届学员进行。 五、二次评审。首次评审需要修改学员,在15天内按照评审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后进行二次评审。二次评审仍未通过者,论文答辩推迟一年随下届学员进行。 六、本规程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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